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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28    作者: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来源:     点击:

枣庄学院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2024〕3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条  做好基本建设工程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办理立项、地勘图审、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图审等手续。

1.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认真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等手续办理工作提供依据。

2.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报告,并完成选址许可审批。

3.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完成立项审批。

4.根据批准的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向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用地手续。

5.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设计、初步方案设计的分别报审,并完成审查。

6.根据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详规等资料,向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

1.组织各使用部门汇总编写设计任务书,参与勘察与设计工作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跟踪监督勘察与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

2.根据设计文件、材料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组织造价部门编写工程量清单,设置拦标价,组织招标单位编写施工招标文件,参与施工单位的招标与委托工作,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根据有关资料申请报建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1.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未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实施管理职责。

2.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3.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地上地下情况清楚。

4.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安全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的检查与监督。

5.组织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实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方法是否经济、适用、环保。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6.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定期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相关部门。

7.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8.做好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9.组织监理单位加强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对于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并督促现场及时抽样进行检验和试验,查看试验报告。

10.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1.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和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12.施工管理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和定位放线;

(3)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

(5)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6)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全过程参加,并签证试验记录;

(7)检查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8)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9)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

13.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 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证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制定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及动态控制;

(5)主动配合工程各参与方的工作,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