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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28    作者: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来源:     点击:

枣庄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会议制度


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

1.办公会议原则为每周一上午召开,不定时召开施工现场办公会议。

2.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副科长以上干部及经济、技术负责人,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办公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

4.办公会议安排、布置、总结、通报处内近期工作及有关事项,讨论研究处内重大问题,检查和评估近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项目施工期间不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办公会议,对项目施工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签证变更等进行现场确定。

二、全处职工大会

1.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至二次处全体职工大会,时间临时决定。

2.全处职工大会为全处职工参加,主要是总结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学校和处内的有关情况,表彰先进。

三、监理例会

1.会议原则为每周召开一次,不定时召开施工现场会议。

2.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及经济、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各专业负责人、总监理及分项负责人、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等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召开。

4.施工单位应于会议前做好充足准备,汇报周进度计划、既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出段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监理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做好管理跟踪;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