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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基建处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3-04-22    作者:暂无     来源:     点击:

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基建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处有关会议制度:

基建处的会议分为:

一、行政办公会议

1、 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为每周一上午召开。

2、 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副科长以上干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 行政办公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

4、 行政办公会议安排、布置、总结、通报处内近期工作及有关事项,讨论研究处内重大问题,检查和评估近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 行政办公会议定事项,由专人作会议记录,并由分管处长督办。

二、 处务会

1、 处务会原则为每月一次,由处长主持,在处长办公室召开。

2、 处务会由处长、副处长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由专人作会议记录。

3、 处务会讨论、研究和决定处内重大工作、人事安排、大额开支等工作。

三、 全处职工大会

1、 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至二次处全体职工大会,时间临时决定。

2、 全处职工大会为全处职工参加,主要是总结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学校和处内的有关情况,表彰先进。

四、 民主生活会

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至二次,由处长主持,学校有关部门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基建处工作的批评、建议、要求和意见。